“我要是再年轻几岁,就背包来中国工作。”此前,在对中国保险市场调研后,瑞士再保险集团首席执行官缪汶乐打趣说。
如今,将有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机构来华共享发展机遇。
5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就银行业保险业扩大对外开放接受采访时表示,“去年4月,我们发布实施15条对外开放措施,市场反应积极,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实施。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近期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以上12条对外开放新政至少5条涉及保险领域。5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解读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新措施时表示,“12条开放新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外商投资和经营环境,激发外资参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活力。我们相信,本轮对外开放新措施将显著提高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开放度和市场化程度。”
提高金融业开放度和市场化程度
去年4月,银行业保险业发布实施的15条对外开放措施已是硕果累累,比如德国安联筹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美国安达增持华泰保险集团股份、约旦阿拉伯银行和摩洛哥外贸银行设立上海分行等多项市场准入申请均已经正式获批。
如今,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则是充满期待,比如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需满足30年经营年限、总资产不少于2亿美元的要求。
对于这两条,肖远企表示,“放开前,外资保险公司境外股东应为保险公司。放开后,允许符合条件的非保险金融机构持股外资保险公司,可以丰富外资保险公司的股东类型和资金来源。入股后,外资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仍应为保险公司,保证其专业经验优势。”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引进6家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取消相关业务年限以及总资产的要求,将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后发优势显著的优质外资保险经纪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有利于我国加深与国际先进同行的交流合作。”肖远企续称。
再如鼓励和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与民营资本控股的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开展股权、业务和技术等各类合作。“近年来,我们有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保险业,目前已批准设立17家民营银行,但这只是名称为“民营银行”的小口径。实质上,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保险机构数量已超过一半。其中,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保险公司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分别达到43%、56%、83%和49%。五家境内外上市的大型商业银行社会资本持股比例平均达到30%,有的超过40%。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村镇银行中,大部分均已是民间资本控股。”肖远企坦言。
肖远企强调,“事实上,国内金融业目前对民间资本已高度开放,不存在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问题。我们始终强调对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等各市场主体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保险业。”
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外资人身险公司以整体63%的原保险保费增速超过中资人身险公司,并且市场份额也有所提升。可以预期的是,随着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的推出,外资投资中国保险市场的力度加大,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以同方全球人寿为例,截至去年年底,该公司总资产为123.99亿元,利润总额为3.46亿元,同比增长102%。2018年该公司营业收入约39.59亿元,同比增长32.52%;其中保险业务收入为36.81亿元,同比增长36.4%。
外资纷纷看好中国保险市场
事实上,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保险市场充满信心。瑞士再保险研究院最新发布的报告指出,中国和亚洲新兴市场依然是保险业增长的引擎,中国极有可能在2030年代中期成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
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瑞士再保险中国总裁陈东辉解释称,做出这样的判断基于两个方面。“一是中国保险市场的持续增长;二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
以健康险领域为例,招商信诺人寿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赖军坦言,近几年,健康险领域高速发展,中国社会发展对健康、医疗需求很大,中外资保险机构都看到了这种需求,希望运用商业保险这一高效的金融服务工具以有效撬动国民健康事业的发展。
同方全球人寿高级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及行政官王前进表示,未来,中国仍是全球最有潜力的寿险市场之一。同方全球人寿将持续秉持价值成长,优化产品结构,升级客户服务体系,为成为中国最值得推荐的寿险公司之一的愿景而不断努力。
恒安标准人寿董事长杰瑞·格林斯通表示,英国标准人寿安本集团坚定看好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恒安标准人寿总经理刘振宇也谈到,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近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中外合资企业的孕育发展离不开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的扶持。
郭树清强调,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金融管理部门将加快法规修订和配套制度建设,推动上述开放措施落地实施,同时加强动态评估,提升审慎监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促进银行业保险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定,确保新时代金融业改革开放行稳致远。
据悉,上一轮开放措施涉及法规修订的,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抓紧按程序推进。《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两个条例的细则已经修改完成,拟于近期发布施行。本轮开放措施发布后,将适时启动新一轮修法工作,推动措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