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5%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该议案获得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
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
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
险的理财产品,不用于以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委
的实施、核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能够有效的防范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
品不属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
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
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25%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






